习近平贺信肯定中新社坚持为侨服务 引海外侨胞热议******
中新社北京9月26日电 (记者 冉文娟)七秩芳华,中新社向海外侨胞发出了一封封及时、温暖的“家书”;岁月更替,中新社以侨为桥,搭建中国与世界沟通的桥梁。
9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致信祝贺中国新闻社建社70周年。连日来,贺信在海外华侨华人中引发热烈反响。
习近平在贺信中肯定中新社建社70年来“坚持为侨服务”。对此,旅居匈牙利30多年的中东欧中医药学会会长陈震深有感触,他称中新社是陪伴自己海外生活的“老朋友”。
“早年间信息相对匮乏,在海外获取祖(籍)国的准确消息不易。中新社的新闻报道让我们及时了解中国最新动态,打开了一扇窗。”陈震说,这些年中新社的新闻产品越来越丰富,但“为侨服务”的初心不改,始终关注着华侨华人的生存境遇,为侨胞权益发声,建设“精神家园”。
“尤其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中新社多次报道侨胞抗击疫情、同舟共济的故事,为华侨华人在住在国抗疫注入正能量,带来信心和力量。”陈震说。
“多年来中新社是我在美国关注最多的媒体之一,每每看到中新社报道,都会有一种特别的亲切感。”美国犹他州韦伯州立大学终身教授乐桃文说,不论是向纸媒提供文图稿件,还是拓展网络报道,再到近些年的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中新社的新闻产品都令人印象深刻。
乐桃文说:“几十年来,中新社一直关注着侨胞,心贴着侨胞,团结、服务侨胞,深受大家喜爱与推崇。”
习近平肯定中新社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希望中新社为“推动中外文明交流、民心相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新社的报道展现了伦敦唐人街的繁荣发展,提升了在英华侨华人形象,促进了中英两国友好交流。”英国伦敦华埠商会主席邓柱廷说,中新社以多种方式关注和报道一年一度的伦敦华埠新春庆典,提升了活动影响力,也加深了英国民众对中华文化的了解和喜爱。
他表示,伦敦华埠商会未来将继续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传播中华文化,推动中英两国人文交流,“诚挚希望能和中新社一起努力,为两国友好注入更多正能量”。
“中新社的报道平实、接地气,在海外读到尤其亲切。”韩中文化友好协会会长曲欢说,期待中新社未来挖掘更多韩中两国友好交流的故事,增进彼此了解,推动两国民众情感共鸣,心灵相通。
在当前百年变局的新形势下,海外华侨华人作为跨文化人群,其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凸显。澳大利亚澳华文联主席、悉尼华星艺术团团长余俊武致力于推动中华文化的本土化传播,艺术团创作的许多文艺作品在中新社旗下的“侨宝”客户端平台展示,得到了广泛的传播。
他说,“中新社搭建的平台,助力我们更好地传播中华文化,也鼓励我们探索创新,深挖中华文化经典中与时俱进的创新价值,推出更多优秀作品服务当地。”(完)
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