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6项特色小吃制作技艺标准通过国家平台认证******
正果云吞 广州市增城区政府 供图
中新网广州12月28日电 (记者程景伟)记者28日从广州市增城区政府获悉,据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近日公布,广州市增城区的正果云吞、兰溪濑粉、鲮鱼皮、派潭盖仔粉、朱村鸡饭、东江鱼包等6项“增城小吃”制作技艺标准通过认证,成为广州市第一批获得国家信息平台认证的地理特色小吃标准。此举标志着广州增城区“粤菜师傅”工程——“增城小吃”标准化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今年以来,广州增城区大力推动“增城小吃”品牌创建,对区内正果云吞等6项“增城小吃”制作技艺团体标准进行研究制定,借鉴“兰州拉面”“沙县小吃”“柳州螺蛳粉”等特色小吃产业发展成功经验,以“粤菜师傅”工程为契机,深挖区内广受好评的特色小吃项目。
兰溪濑粉 广州市增城区政府 供图
增城区通过镇街推动、民众推选、协会推荐,陆续对十几项增城特色小吃进行深入研究和综合分析,根据优中选优的原则,最终确定正果云吞等6项“增城小吃”作为增城区第一批标准体系创建项目,擦亮“增城小吃”品牌,推动增城饮食特色化、品牌化、标准化。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增城区人社局委托广东粤菜研究院(广东省轻工业技师学院)及增城区餐饮协会,对正果云吞等6项“增城小吃”制作技艺团体标准进行反复研究,对增城最具代表性小吃的食材采集、工艺流程、成品规格进行科学规范,成功制定团体标准。
据介绍,增城充分利用广东省、广州市级“粤菜师傅”培训室、培训基地等平台,组织师资条件优秀、培训质量过硬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按照制定并发布的“增城小吃”标准,开展培训“增城小吃”技能人才行动,今年以来培训相关技能人才260人。
同时,增城区大力落实创业优惠政策,鼓励“粤菜师傅”技能人才回乡开办具有“增城小吃”特色的农家乐、小餐馆或外出创业发展。以正果镇正果老街为例,该旅游区自主创业70多户,从事“增城小吃”相关产业的超过90%,带动就业近300人。(完)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