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零时起珠澳和珠港口岸通关措施有调整******
中新社珠海1月5日电 (记者 邓媛雯)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5日发布《关于调整珠澳、珠港口岸通关措施的通告》称,从1月8日零时起,珠澳、珠港口岸通关措施有调整。
通告称,依据中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现就调整珠澳、珠港口岸通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珠澳方向
(一)2023年1月8日零时起,自澳门入境人员,7日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人员,自澳门前往珠海无需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境。7日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人员,自澳门前往珠海需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境。
(二)2023年1月8日零时起,自珠海进入澳门无需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出境。
(三)2023年1月8日零时起,维持现行出入境人员凭粤康码“通关凭证”通关的措施,但生成“通关凭证”不与核酸结果相关联。
二、珠港方向
(一)2023年1月8日零时起,经珠港口岸进出境的旅客(跨境学童除外),在出行前48小时需进行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通关。
(二)经珠港口岸进出境的旅客应成功购买车船票后方可前往口岸,自驾车往返的旅客需提前预约。(完)
新年伊始国产新能源大巴东莞乘船出海******
中新网东莞1月11日电 (唐贵江 濮关)记者11日从黄埔海关获悉,近日,在东莞港一期码头,77台新能源大巴在黄埔海关所属沙田海关关员的监管下,被有序吊装到“大丹霞”轮甲板,不久后它们将到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罗马尼亚,这也是东莞港口岸首次出口国产新能源汽车到欧洲国家。
这批新能源大巴由中兴智能汽车有限公司生产,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出口,货值1414.94万欧元。据介绍,接下来还将有74台大巴在东莞港装船出口。
为护航国产新能源大巴驶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沙田海关提前了解企业出口计划,及时向企业宣讲新能源汽车出口政策、办理流程和申报注意事项等,并指定专人指导企业申报。同时,协调码头做好大巴集港堆存装载工作,开辟新能源汽车出口“绿色通道”,通过电子围网、视频监控等措施配合开展远程监管,保障新能源大巴快速通关。
沙田海关副关长黄静表示,“下一步,沙田海关将继续在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上积极作为,不断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切实提高通关效率,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助力企业抢抓国际新能源客车更新机遇,保障国产新能源汽车顺利出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