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冷空气来袭!多地气温将暴跌20℃以上******
据中国天气网消息,2023年首场大范围雨雪即将上线,预计11日至15日,这股强冷空气将给我国带来剧烈降温、大风及大范围雨雪,东北、江淮、江南等地部分地区气温将暴跌20℃左右,华北、黄淮等地有明显雨雪,不少地方将是今冬初雪。
全能型冷空气带来大范围雨雪
华北黄淮等地初雪虽迟但到
“这股强冷空气具有影响范围广、降温幅度大、雨雪范围广且相态复杂的特点。”中国天气网气象分析师张娟介绍,此次冷空气强度强,推进速度较慢,加上有南支槽配合水汽输送,所以造成雨雪范围较广,我国除西藏以外的其余大部地区都会先后受到雨雪的波及。
从具体的雨雪进程来看,10日至12日新疆北疆地区持续风雪天气,阿勒泰、塔城等地将有大到暴雪,西北地区东部、华北、黄淮会有分散性的雨雪天气;13日随着冷空气逼近,冷暖气流正面“开战”,西北地区东部、华北、东北到江南中北部等地自西向东、自北向南将先后出现雨转雨夹雪或雪。
13日早晨,雨雪分界线将位于甘肃南部至华北北部、黑龙江南部;14日早晨,南压至华北南部、陕西南部;15日早晨,到达贵州北部至长江中下游沿线;16日,进一步南压至贵州南部至江南中北部一线。
较强降雪主要集中在内蒙古中部、河北西北部、山西北部、山东南部的部分地区,这些地方可能出现中到大雪、局地暴雪,新增积雪将在5厘米左右。
省会级城市中,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济南都有可能在13日前后迎来今冬初雪。和常年相比,当地今冬初雪时间均已经迟到了一个月以上。“不过目前预报时效较远,最近异常的暖会让雨雪相态的转换有一定不确定性,需临近再关注。”张娟说。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此次暖湿气流强盛,大气不稳定能量增强,12日至14日期间,江淮、江汉、江南等地的部分地区还将出现同期少见的闪电和对流性降水天气。
我国多地气温将暴跌20℃以上
湖南江西等地从初夏跌至深冬
由于近期回暖迅猛,因此这次冷空气带来的降温将非常剧烈,其中东北地区、江淮、江南等地部分地区气温降幅将达到20℃,局地甚至能达到25℃左右。降温过后,中东部大部地区平均气温将由前期偏高逐渐转为偏低,全国冷暖形势将实现大逆转。
从降温进程来看,西北地区将率先受到影响,11日至12日,新疆、甘肃、青海降温幅度可达6~12℃,新疆北部降温超过14℃。
12日夜间到13日白天,内蒙古、东北、华北一带将出现6~12℃的降温,其中内蒙中东部、黑龙江、吉林等地降温将达到12~16℃,局地降温幅度可能达到20℃左右。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12日最高气温2℃,15日就将降至-17℃,降幅可达19℃。
13日夜间到15日,黄淮、江淮、江南、华南等地也将开始自北向南陆续降温,其中山东南部、安徽、江苏北部、湖北东部、湖南、江西等地部分地区降温幅度有可能达到12~16℃,局地超20℃。以长沙为例,13日最高气温还有26℃,15日将骤降至2℃,降幅达到24℃,直接从初夏跌至深冬!
降温过后,17日早晨,最低气温0℃线将位于云南东部至贵州、江南中南部一线,-10℃线位于华北中南部、陕西南部一线。
友情提醒,本周中东部地区先暖后寒,降温如换季,各地公众应该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根据气温变化适时调整着装。同时,眼下已经进入春运高峰期,即将上线的大范围雨雪天气将对交通出行产生不利影响,提醒有出行计划的公众多关注气象部门的预报预警信息以及交管部门的路况信息,妥善安排行程,安全顺利出行。
来源:中国天气网
监制:张越
编辑:周喆、伍越
16个部门联合印发行动计划整治噪声污染******
光明网讯(记者 张佳兴)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各类公众不需要的声音干扰正常生活的情况时有发生。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共接到公众举报45万余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占全部举报的45.0%,居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2位。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噪声污染越来越成为环境领域集中投诉的热点和焦点。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16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通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提出到 2025 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 85%,推动实现全国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2年6月7日,在河北省石家庄新乐市新乐一中考点,工作人员正在对考点周边的噪声及污染情况进行监测,确保高考顺利进行。(光明图片/贾敏杰 摄)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行动计划》将从5个方面深化管控,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提出,要完善规划相关要求。制定或修改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规划和相关规划时,应合理安排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的布局,落实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要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依法开展环评,对可能产生噪声与振动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积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紧抓产品质量监管,持续强化对汽车、摩托车噪声污染的认证监管,适时将相关国家标准纳入强制性认证。鼓励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适时更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领域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
交通运输噪声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加强车船路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监管。科学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鼓励在禁鸣路段设置机动车违法鸣笛自动记录系统,抓拍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行为。推动船舶噪声污染治理,推动内河船舶应用清洁能源。推动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装备选型和轨道线路、路基结构等建设应符合相关要求。
据悉,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将《行动计划》任务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抓紧制修订相关配套法规标准,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逐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