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雁门关外的电力守护者******
中新网朔州1月31日电 题:雁门关外的电力守护者
作者 高雨晴 刘旸
凌晨时分,戴上围脖和手套、裹上厚棉衣后,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超高压变电分公司雁门关换流站运维班班长刘伟和运检员郑鑫拿着测温仪和手电筒走进设备区,对设备进行巡视。刺骨寒风如刀割一般,没一会儿两人的脸就冻得通红,睫毛上结了一层薄薄的冰霜。
雁门关换流站位于山西朔州,作为雁淮直流的起点、“西电东送”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保持安全高效运行,持续将山西北部地区丰富的火电和风电资源输送至华东地区。
春节期间,雁门关换流站内,最低气温降至零下30多摄氏度。这种极寒天气,对换流站来说是一次严峻挑战。为确保雁淮直流这一“西电东送”重要通道安全稳定运行,雁门关换流站运维人员每天身穿红蓝相间的工作服,为换流站设备“问诊把脉”。
运维人员正在查看设备状态。“注意一下5013断路器B相7号气室压力。”对讲机里突然传来主控室值班同事的声音,“那里之前出现过漏气缺陷,要着重检查一下。”刘伟和运检员郭兴随即前往相应位置,使用检漏仪进行气体漏气检测。
“还好没什么问题。这么冷的天,很可能又出现气室漏气的情况,咱们可千万不能大意。”两人顺着设备区,将所有气室逐一检查了一遍,等回到主控室时手脚已经冻僵。
对于雁门关换流站运维人员来说,极寒天气中进行巡视作业早已成为一种习惯。“想到我们的辛苦是有意义的,能够守护千家万户春节的灯火,挨这点冻也变得值得了。”刘伟说。
“你们赶快暖和暖和,我和郑鑫去现场再看看伴热带运行情况。”张国是一名老“电力人”,今年是他工作的第30个年头,也是他第7次在工作岗位上度过春节。
在他看来,这份坚守中不仅有沉甸甸的责任,更有见证电力事业发展的喜悦。“作为一名老电力人,从传统的220千伏变电站,到500千伏变电站,再来到±800千伏的换流站,看到电力设备和输电技术的更新换代,确实感到很自豪。”
和张国相比,刚工作第五年的郑鑫还算一位新人。尽管工作年头不长,但今年已是他第2次春节在站里值班。从老员工的身上,郑鑫传承这份爱岗敬业的精神。
“春节不能回家过年,对于我们来说已经不算什么新鲜事了。春节保电工作重要性可想而知,从现场巡视、检查数据到后台分析比对等,每一步都不能有一丝松懈。”郑鑫说。
巡视工作结束时,天已微微亮。条条银线织成电网,根根杆塔连成输电长廊,凡人微光守护着万家灯火。(完)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